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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学院新疆分院关于征集(第一批)新疆准东产业发展科技项目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9-08 阅读:

    能源学院新疆分院关于征集(第一批)新疆准东产业发展科技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准对接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落实校地共建协议,聚焦准东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瓶颈突破、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准东产业发展科技项目指南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立足准东煤炭、煤电、煤化工等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围绕产业痛点、技术难点、转型堵点,广泛征集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等科技需求。通过精准征集、筛选梳理、定向补充、统筹整合,形成贴合准东产业实际、靶向性强、落地性高的科技项目指南。

    二、征集原则

    (一)需求导向,聚焦重点。紧扣准东产业发展,聚焦产业提质增效、低碳转型、安全发展中的实际技术难题,确保征集内容贴合产业刚需和发展实际。

    (二)务实可行,注重落地。征集的项目需求需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实施基础、预期成效,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导向,具备产业化、规模化推广潜力。

    (三)公开征集,定向补充。面向全校各单位公开征集,校地共同筛选,准东根据征集情况可定向补充,将优质有效需求纳入年度科技项目指南。

    三、指南申报要求

    本次指南征集聚焦准东产业核心领域,各二级单位限申报1项,不接受个人申报。能源学院主攻任务相关方向本批次无需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申报单位三部分,其中,研究内容包括:准东的应用场景、技术痛点、拟开展的技术与装备研发、预期成效和关键技术指标等,总字数不超过400字。

    四、项目执行期、资助额度与对应的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期为2年,项目资助额度为40-6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培育产出一具有前瞻性和实效性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并完成以下考核要求

    1.项目执行期以能源学院或新疆分院为承担单位新增新疆地区到账科研项目经费≥300万元;

    2.项目执行期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60万元;

    3.每年申请并受理的发明专利≥5项,最终授权发明专利≥3项;

    4.科研团队教师8人,项目执行期常驻准东开展科研的教师≥2人;

    5.项目执行期常驻准东开展科研的硕博士生8人。

    由本项目研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获奖、软件著作权、论文等),均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新疆分院为参与单位。凡未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不得作为本项目结题或绩效评价的依据。

    如未能完成上述考核指标,项目不予结题。项目逾期未结题的在项目结题前,该单位不能申报新疆分院下一批产业需求类科技项目。

    、征集时间与报送方式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1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方式

    1.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填报,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送至力行楼A522科技创新中心,电子版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打包发送至huangcancan@cumt.edu.cn,联系人:黄灿灿,0516-83591672;

    2.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附件命名与邮件主题保持一致。

    、后续工作安排

    (一)初审梳理。能源学院对征集到的项目需求进行汇总整理。

    (二)校地筛选。准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开会筛选,筛选出符合准东产业需求、能够在准东落地转化的优质项目。

    准东开发区管委会在校地共同筛选的项目基础上,可增补部分各单位未申报的其他产业需求项目。

    (三)指南发布。结合校地筛选结果和准东定向增补情况,发布2026年度准东产业需求科技项目指南。

     

    能源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