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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9-18 阅读: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与能源强国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助力双碳目标达成,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区域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能力,精准对接新疆准东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决定启动2026年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目标

    聚焦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重大需求,服务准东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要,立足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标准与学校能源学科定位目标,以培育“政治站位高、梯队结构优、教研能力强、攻坚成效实”的高水平创新团队为支撑,以破解能源产业关键技术难题、补齐学科发展短板、培育高层次能源人才为核心目标,通过“揭榜挂帅”竞争性攻关模式,统筹优化整合学校师资、平台和教学资源,联合国内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以准东为基地,有针对性开展能源领域前沿科学问题与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攻关,推进有组织科研与有组织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校能源学科整体实力、科研创新竞争力和战略服务贡献力,打造能源领域特色学科高地、科技创新高地与人才培养高地。

    通过项目实施,团队建设与人才引培取得明显成效,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准东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深度参与准东“煤-电-化-材-光-储-氢”耦合示范项目,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全国前列。其中,方向1至方向7的目,为能源学院重点攻关项目,需推动多能耦合智慧互联领域技术突破,产出标志性成果,具备冲击重要科技奖的潜力方向8至方向15的项目,为第一批准东产业发展科技项目,需精准对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

    二、资助方式

    每个指南方向资助1个项目。其中,方向1、方向6、方向7,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400万元,方向2至方向5,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3年,全面完成既定研究目标与考核指标,通过绩效评价后可申请滚动支持,滚动支持额度将根据评价结果另行确定;方向8至方向15,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经费分期拨付。项目经费的10%用于团队吸引数学、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学科教师围绕项目需求联合开展基础科学研究。

    指南具体内容、任务目标与考核指标等,详见申报指南。

    三、组织实施

    本次揭榜面向全校各相关学院、科研团队和骨干教师,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交叉团队,联合其他优势高校、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联合揭榜挂帅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作风学风优良,自觉遵守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规范和学术道德。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所在单位认真审查项目申报人的人事关系、年龄、职称等信息,对负责人及参与人的教育与学术经历、研究工作和成果等方面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1.项目负责人

    方向1至方向7,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丰富的科研经验与人才培养实践经验,拥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与教学改革成果;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的科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确保在职期间可完成本项目工作。项目负责人须邀请本领域高水平专家担任项目跟踪专家;项目跟踪专家对照项目任务与目标全过程跟踪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咨询与过程督导工作。

    方向8至方向1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的科研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保在职期间可完成本项目。

    2.项目团队构成

    团队结构合理,方向1至方向7的项目,需联合不少于4家在本领域具有研发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其中合作研发企业至少有1家为准东的企业,每个项目可设置若干课题,每个课题须配备10人左右的研究骨干。同一教师限申报或参与1个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在多个方向项目中担任角色(包括项目或课题负责人、骨干、一般参与人等)。

    方向8至方向15,根据任务要求派驻科研团队。同一教师限申报或参与1个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在多个方向项目中担任角色(包括项目负责人、一般参与人等)。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1.项目申请人组织撰写申请书,须在申请书中明确研究内容、总体目标、任务目标、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和考核指标等。

    2.结合指南方向,能源学院组织对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

    3.能源学院联合科学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论证,确定拟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三)项目过程管理

    1.执行期内,项目团队应做好科研攻关组织,加强进度管理,每半年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对于未能按照计划开展研究的团队,开展原因分析,视情况调整优化团队成员,确保项目任务按期完成。

    2.项目执行过程中,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承担本科实践创新、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培养任务。立足“揭榜挂帅”重大项目攻关体系,紧扣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求,坚持“以重大任务育人、以前沿科研育才、以产教融汇塑才”,把重大项目攻关全过程转化为领军型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全过程,构建“榜单出题、项目练兵、梯队成长、成果成才”的闭环育人机制,精准培育一批敢担当、能攻坚、善创新、适配国家能源战略需求的领军型、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助力学校能源学科人才梯队建设与战略服务能力提质升级。

    3.每年115日前,项目负责人组织汇编形成年度执行报告、归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承担单位(二级单位)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能源学院。

    4.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开展中期自查和中期执行情况总结,结果报能源学院。中期自查自纠聚焦标志性成果和考核指标,重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进展、项目一体化组织实施和协同推进情况、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人员投入情况、支撑保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6.方向1至方向7的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须积极联合准东能源企业,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基础研究类的重点/重大项目。

    (四)项目验收

    项目执行期满,项目团队应按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研究院联合能源学院,按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验收论证,并提出验收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结题验收结论。

    (五)项目成果管理

    项目执行期内,由本项目研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获奖、软件著作权、论文等)和承担的科研项目,均须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新疆分院为参与单位。

    凡未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或承担的科研项目,不得作为本项目结题或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申报安排

    1.9月21日17:00前,请有意向申报方向1至方向7的团队到能源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力行楼A522)线下查阅附件1,联系电话:0516-83591672;请有意向申报方向8至方向15的团队线上查阅附件2。

    2.9月24日12:00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请将扫描版电子材料存入U盘和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能源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力行楼A522)。

    3.形式审查结束后,将另行通知集中答辩等相关事宜。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后续相关通知。

     

    附件:1.2026年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方向1至方向7)

    2.2026年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方向8至方向15)

    3.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方向1至方向7)

    4.中国矿业大学能源学院新疆分院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方向8至方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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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9月18日